馬來西亞商標注冊概況
國際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巴黎公約)成員國
商品分類制度:《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尼斯分類)
商標有效期: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申請主體:合法從事制造、商業或服務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實體
馬來西亞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電子商標圖樣
(2)申請人名義、地址信息
(3)委托書(哲力提供模板)
(4)優先權文件(如需要)
馬來西亞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查詢及分析
哲力將根據客戶的委托進行商標查詢工作,并結合客戶商標的設計特點、使用情況、海外經營推廣計劃等因素為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分析建議,幫助客戶降低保護成本、提高保護效果。
(2)遞交申請
哲力根據與客戶討論確定的保護方案,對所有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后,為客戶制作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并以最迅速的方式按照當國的要求遞交相關申請文件。
(3)形式審查
審查機關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將對申請文件等進行形式審查,受理通知書約在1個月內下達。哲力將密切留意該商標注冊申請的進展情況,及時向客戶反饋,如遇補正、修訂等情況,將結合當國法律規定及實務經驗,為客戶提供對策建議。
(4)實質審查
審查機關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申請,針對商標申請的合法性及可注冊性進行實質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的不同,審查員可能會發出官方通知文件要求修改,或拒絕注冊,或有條件接受注冊。對此,哲力將密切關注官方的審查進展,一旦遇到拒絕注冊等情況,將結合當國法律規定及實務經驗,為客戶提供應對方案議,并根據客戶的委托組織材料、提出駁回復審申請。
(5)刊登公告
對于經實質審查符合規定的商標申請將刊登公告,任何人可以在2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哲力將密切留意公告期間是否存在他人申請異議的情況,一旦收到異議通知,將及時進行分析整理,提出最優的應對方案,向客戶進行書面報告,并根據客戶的委托組織材料,進行異議答辯。
(6)下發注冊證
公告期滿沒有被他人提出異議的商標申請,或者經異議被裁定予以注冊的商標申請將獲得核準注冊,并取得商標注冊證。哲力將在收到商標注冊證后,立即翻譯成中文并轉交給客戶。
溫馨提示:
在沒有出現駁回、異議等情況時,馬來西亞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時間為12-24個月。
注意事項
(1)商標所有人有權將注冊商標或正在辦理注冊的商標連同企業和信譽一并轉讓。商標轉讓人必須自簽署轉讓協議書之日起的6個月內向官方登記備案。否則,該轉讓將被視為無效。
(2)商標所有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被許可人有權代表使用人參加訴訟活動,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參加訴訟活動。
(3)注冊人或注冊使用人連續3年沒有在馬來西亞使用注冊商標,法官或審查員可以撤銷該商標。
哲力特色
哲力具有15年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操作經驗,在100多個國家建立了知識產權合作關系,憑借強大的專家智囊支持,積極響應企業需求,以個性化、專業化、便捷化的服務成為企業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首選服務合作伙伴。